本書是亞里斯多德邏輯學著作《工具論》中較短的兩篇—〈範疇篇〉、 〈解釋篇〉:其前者的觀念針對「存有事物」的元素來析解它們的語言特徵,如「實體」、「屬性」、「關係」、「數量」、「性質」、「類別」等等,目的將這些個別獨立的範疇,能透過之間的相互關聯,進一步的組合使用;後者則是用前者字詞來探討如何結合成單純敘述,著重於用單純字詞的命題推理多方面可能,以及未來偶然性的問題,以此論證自創的三段論法—即大前提、小前提、結論。讓讀者從定義範疇學和解釋學瞭解,再述說範疇學和解釋學的內容綱要,使讀者能更能奠定形式邏輯的基礎,來思考解答多方面生活相關的命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