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這東西讓人又愛又恨。住在紐約布魯克林的記者湯普森(Gabriel Thompson)花了一年的時間去做了十份沒有美國人想做的工作,例如到亞利桑那州的優瑪,跟來自瓜地馬拉和墨西哥的非法工人一起種西生菜,到阿拉巴馬州的鄉下養雞場養雞,或在紐約市的餐廳當外送小弟,規定自己無論這個工作多麼辛苦,也要待滿兩個月才可以辭職,除非被老闆發現他是記者來臥底而解雇他。最後寫成了那本《陰影下的工作:做一年(絕大部分)美國人不肯做的工作》(Working in the Shadows: A Year Doing the Jobs (Most) Americans Won’t Do),提供了參與者的一手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