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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腦抗拒不了的情節:創意寫作者應該熟知、並能善用的經典故事設計思維

大腦抗拒不了的情節:創意寫作者應該熟知、並能善用的經典故事設計思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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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89579689359
麗莎.克隆
陳榮彬
大寫出版
2019年7月15日
127.00  元
HK$ 107.95  






ISBN:9789579689359
  • 叢書系列:catch On
  • 規格:平裝 / 304頁 / 16 x 22 x 1.52 cm / 普通級 / 單色印刷 / 初版
  • 出版地:台灣
    catch On


  • 文學小說 > 文學研究 > 外國文學研究

















      為什麼經典電影�小說能唬住我們的大腦?

      因為好故事知道你們就愛追根究底,不愛不明就理!



      跟著地球上最令人著迷的大作家、名導演、好編劇

      學習大腦本能與敘事科學互動的藝術!



      經典名作如何拐走大腦、令讀者觀眾內心問不停、看完忘不掉?

      從故事開始第一句,緊扣住每個人的心!

      資深編輯與電視製作人從腦科學出發,一探電影與文學中的情節幕後工程。



      →什麼是讓讀者「身歷其境」的好故事?該如何下筆?

      想寫得更出色更驚奇,就必須瞭解故事如何讓大腦不打呵欠!



      好事件遠勝於漂亮文字──

      與其致力於「文藝腔」和堆砌場面,請看看《達文西密碼》讓讀者從第一頁開始,就渴望知道接下來會發生什麼事。



      拿衝突來理解衝突──

      《靈異第六感》一如所有奈沙馬蘭的電影特質:「事情不像表面看來那麼簡單」。



      最好擬出了完整的故事大綱──

      《哈利波特》作者JK羅琳寫第一部時,已經仔細斟酌構思出七本系列作品;並為每本書寫好了基本大要。



      請讓結局看似不可避免──

      《迷魂記》中埋了不少被多數人誤讀的梗;等到最後結局揭曉時,卻又能合理說明先前發生的一切。



      →在眾聲喧嘩的年代,如何寫出讓人無法自拔的經典敘事?

      為何馬克.吐溫會說:「小說遠比事實更為逼真?」只因「故事」必須是合理的!

      好故事必須能夠刺激大腦分泌多巴胺,持續吸引注意力,並且勾動讀者的懸念:

      「欲知結果如何,請聽下回分解。」

      藉由不斷地拆解情節、特定脈絡、敘事原型,使得讀者得以逼近故事唯一的核心概念;在召喚記憶、回顧歷史的過程,讓人們從忙亂的日常生活中得以抽離出來,轉身投入故事充滿魔力的世界。



    本書特色



      從訣竅到範例,本書帶你快速掌握升級「可讀性與可看性」的寫作關鍵技巧:

      ☆「情節製作」和「神經科學」的新近研究成果。

      ☆讓讀者想不停追問「然後呢?」的「鋪梗」工程。

      ☆人類大腦在認知上,先天就對哪些原型和模式難以抗拒?

      ☆故事裡面何種元素,能真正滿足人們的期望?

      ☆細節裡的傳世名作怎麼吸引閱讀注意力?



      ※本書中文版原書《大小說家如何唬了你?一句話就拐走大腦的情節製作術》之改版書。



    各界好評



      我們都喜歡好故事,但大多數人費盡心血都寫不出來;麗莎.克隆提供了啟發:怎樣以機智迷人的方式把書寫好。──麥克.葛詹尼加(Michael Gazzaniga),著名腦科學家、加州大學聖塔芭芭拉校區聖吉(SAGE)心智研究中心主任



      麗莎.克隆身為出版老手與專業電視人,確實懂得如何說故事。在這本書中,她分享了自己迷人的心理研究;對於寫作核心本質的新觀點,已使我們的腦神經元活絡了起來。──《作家文摘》(Writers Digest)



      還記得「路克.天行者」在死星上必須把炸彈丟進一個小小排氣孔的那個時刻嗎?故事寫作者面臨的是相似的挑戰──只不過他們必須做的,是把炸彈丟進讀者的腦袋裡;這本書可以教會你怎麼做。──大衛.伊葛門(David Eagleman)貝勒醫學院神經科學家(Baylor College of Medicine)《躲在我腦中的陌生人》(Incognito)作者



      本書證明了故事不只是一種關於人類掙扎求生的暗喻,也是一種被大腦用來幫助人類求生的工具。麗莎.克隆把神經科學的新知改寫成這本寫作指南,它能幫我們寫出充滿吸引力、寓意深遠以及動人的故事。──伊麗莎白.萊昂(Elizabeth Lyon),美國非小說暢銷作家及編輯、《下一位作家》(Manuscript Makeover)作者



      身為一個用說故事的方式來幫助企業高層主管與藝術家的諮商顧問,我總是在尋找各種能夠用來建構故事的技巧與技巧的表達方式。透過一些基本原則,本書教我們如何藉由大腦的本能,以一種啟發人心以及對人有益的方式來認識與創造故事。──莫瑞.納索博士(Murray Nossel, PhD)顧問公司Narativ Inc.創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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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言? 光有熱情,不足以造就一個能立刻吸引讀者的故事



    第一章:如何抓住讀者的心?

    很多人都認為:想要寫出成功的故事,必須學會把文字寫得漂亮點,但這對作家們可說是最具殺傷力的觀念之一!如果真的很會「說故事」,就算文字差一點,殺傷力其實遠比所想像得還小。



    第二章:如何把火力集中在重點上?

    別讓故事脫離常軌,要聚焦在創作的故事的本質,否則即使文字寫得漂亮極了,還是會令人覺得沒有方向,無法投入故事的情境裡,就算讀者不是神經科學家,也能知道接下來會發生什麼!總之,讀者絕對不會繼續往下看!



    第三章:有fu才是王道

    神經科學作家喬納.雷勒說:「如果沒有情感,理性也不會存在。」故事若是沒有情感,創作者將無法寫出「知道什麼是重要的、不重要、什麼有關係、沒有關係」的主角。如果讀者感覺不到「什麼有所謂,什麼無所謂」,那麼有沒有把故事看完也就無所謂了。



    第四章:故事主角真心企盼的是什麼?

    當閱讀故事時,讀者會融入故事角色裡,會跟角色們有相同的感覺和體驗。讀者的感覺全然是以一個東西為依據:主角的目標。而接下來主角會如何評斷與反應其他角色的行為,也是以此目標為依歸。作者應該要製造外在阻礙來為難主角,藉此增加戲劇性,讓讀者對故事更難以忘懷。



    第五章:探掘主角的內心問題

    很多作家為了讓讀者認識故事角色,有時候會出現「資訊過多」的問題,也許這些主角的相關資訊可能真的很有趣,但往往跟故事沒有任何關係。「無所不包」的故事,總是會讓讀者覺得:「吼,煩死了!」



    第六章:只有具體的細節能呈現故事

    把太多細節寫進故事裡,和提供太少細節一樣糟糕。常常有作家以概括的方式寫故事,他們認為光靠概念就能吸引讀者,而且更糟的是,他們誤認為:讀者應該要靠自己的想像去為故事裡未點明的具體細節做腦內補完。



    第七章:故事必須追求衝突

    衝突是恐懼與慾望之間的交戰。自古以來衝突始終被視為構成故事的命脈,所以不論身為創作者的你,在真實生活中有多愛好和平、多厭惡衝突,寫故事時就必須擁抱衝突!



    第八章:因果關係

    大腦的習慣是把吸收到的大量訊息和記憶組織起來,並用因果關係的思維方式分析一切,所以當故事的發展並未遵循一個明確的因果關係時,大腦就無法理解它──這不只可能會引發身體上的痛苦,更別說會讓人想要把書丟出窗外。



    第九章:該讓主角吃苦頭時,就讓他吃吧,多吃個幾次也沒關係

    享受一篇好故事對大腦有什麼好處,以至於故事能夠把我們從忙亂的日常生活中抽離出來?答案很明顯:因為它讓我們可以好整以暇地坐下來,由別人(主角)替代我們承擔粗暴命運帶來的苦難。故事主角必須要承受苦難,否則他就沒什麼值得我們學習的,而且我們也不會關心他的遭遇了。



    第十章:從「梗」通往「相應的結果」

    故事的梗讓我們想要知道接下來可能會發生什麼事,接著會有一種我們更愛的感覺出現:也就是透過本身的「聯想」能力,大腦會提出某種想法;在這個過程中,身體會不斷分泌腎上腺素。所以從發現某個梗的那一刻開始,讀者會如癡如醉,享受過程中的每一刻,就算焚膏繼晷也要讀下去。



    第十一章:此時,來看看先前發生了什麼事…

    每當我們面對當下的問題時,大腦會召喚過去的記憶,從中尋找或許有助於解答問題的任何東西。 在看故事時我們也會如此,所以為了幫助我們瞭解故事當下發生的事件有何意義,作者必須在故事裡放入一些回顧之類的相關元素,免得在不知情節發展的理由為何之下,讓故事冷掉了。



    第十二章:作家的大腦如何影響故事寫作?

    我們花了很多時間討論如何寫出符合讀者大腦本能期待的故事,那麼作者大腦本能期待的呢?如果想要創造出一個躍然紙上的故事,作者的大腦該扮演什麼角色?作者擁有什麼大腦本能具備的優勢?

    謝詞





    引言 



    光有熱情,不足以造就一個能立刻吸引讀者的故事




      很久很久以前,即使是聰明絕頂的人也深信世界是個平面。後來他們發現並不是那麼一回事,但他們還是非常確定太陽是繞著地球運行的……直到這個理論也破了功。更久以前,許多聰明人也曾相信「故事只是人們找樂子的一種方式」。他們認為好的故事的確非常有趣,但最多只能帶來片刻歡樂與極度的滿足感,除此之外不一定需要具有任何目的。如果自古以來人類就沒有「故事」這種東西,生活也許會單調一點,但肯定死不了。



      他們又錯了。



      事實上,在人類進化的過程中,故事扮演了關鍵的角色,其重要性更勝於我們手上那兩根方向相反的大拇指。相反的大拇指是人類求生存的本錢,而故事則是告訴我們該追求些什麼。故事讓我們能去想像未來會發生什麼事,並為未來做好準備,這是其餘任何一種生物都辦不到的,而且這與是否有相反的大拇指無關。因為有故事,我們才能成為人類!這種說法一點都不誇張,它不只是一種比喻而已。根據近年來「神經科學」的突破性研究顯示:我們的腦袋對於故事會有一種根深蒂固的本能反應,「好故事」讓我們產生的愉悅感會促使我們把注意力擺在故事上。



      換言之,我們天生就希望透過故事來瞭解這個世界。回想一下你的高中時代:歷史老師在課堂上煞費苦心地唸出一個又一個的德國君王,從「胖子查理」(Charles the Fat,西元881年到887年期間在位,「日耳曼人路易」之子)開始說起,但你卻只是目瞪口呆而已。如果真是這樣的話,也沒有人可以怪你,那只證明了你是個貨真價實的人類。



      因此每當有機會選擇讀物時,人們總是寧願讀故事,而不是選擇非故事的作品;人們總是會閱讀歷史小說,而不是觀看史書;總是會看電影,而不是無趣的紀錄片。這不是因為我們懶得動腦筋,而是因為我們的神經迴路天生就對故事有一股渴望。我們不會因為好故事帶來的強烈愉悅而養成享樂主義的心態,好故事會讓我們變成好學的學生,隨時能吸收故事的種種教誨。



      這個新發現為文字創作者們開創了一個有利的局面。科學研究為我們解答出一個問題:「讀者的腦袋對哪一種故事最有共鳴?」這無疑像是解謎般地說出人腦在接收故事訊息時所渴求的東西。更刺激的是,科學研究還發現:一則影響深遠的故事能促使讀者大腦的改變(例如讓讀者產生同理心)。這就是為什麼從古至今,「作家」通常是世界上最有影響力的人。



      只要作家能讓讀者透過故事角色的視角去檢視人生,就能改變讀者們的想法。作家能將讀者帶到他們不曾去過的地方、把他們丟進自己不曾夢想過的情境中、並讓他們瞭解一些深奧的道理、進而徹底改變他們對現實世界的看法。在許多大事與小事上,作家都能幫助人們度過難關。這種表現還不算太差吧?



      不過有個應該注意的地方是:一則故事如果想抓住讀者的心,就必須時時滿足他們天生就懷抱的種種期望。難怪波赫士(Jorge Luis Borges,阿根廷詩人與小說家)會以這句話提醒我們:「藝術是由火與代數學構成的。」請聽我解釋。



      對寫作而言,「火」絕對是很重要的,它是構成故事的第一個元素。我們在熱情的驅使下開始寫故事,內心感到興奮無比,因為我們有話要說,而且是一些能促成改變的話。



      但是,光有熱情,並不足以造就一個能讓讀者立刻被吸引住的故事。作家們通常誤以為自己只需要「火」──就是那一股在胸臆間燃燒的慾望、如火花般的創意、還有讓人在半夜驚醒的迷人點子──就能寫出一個成功的故事。作家們憑著一股熱忱投入寫作,壓根兒不知道自己寫的每一句話都很可能已註定要成為敗筆,只因忘記剛剛那句話裡面的第二個要素:代數學。



      波赫士憑他直觀所發現的,正是後來「認知心理學」與「神經科學」所研究出的結果:如果想讓那一股熱情、那一把「火」點燃讀者的大腦,就必須先認識故事背後隱含的架構。欠缺那個架構的故事無法吸引讀者,有了它,故事就能為讀者帶來驚喜。



      想要把故事寫好,需要的不只是一個好點子與掌握文字的能力。但為什麼作家通常都難以接受這個觀念呢?因為在「讀故事」時我們總是很輕鬆,以致於我們對「寫故事」的方式有所誤解。我們天生就相信自己能判斷故事的好壞,畢竟如果故事被寫糟了,我們可以很快就能察覺出來,一旦察覺後,就會不屑地把書擺回書架上;或者是翻翻白眼走出電影院。每當有老人家嘮嘮叨叨把他參與南北戰爭的經過說一遍時,我們都會深呼吸,祈禱他趕快停下來。如果故事太爛的話,我們連3秒鐘都無法忍受。



      如果是好故事,我們也一樣會很快就發現。我們大概從3歲起就已經有這種辨別能力了,而在那之後,我們就會不可自拔地愛上各種形式的故事。所以說,如果我們生來就能從第一句話辨別出故事的好壞,怎麼可能不知道該如何寫一個好故事呢?



      我們還是要從人類的演化史去找出這個問題的解答。故事在源起時,本來是一種「讓大家聚在一起共享求生之道」的方式:嘿,小子,不要吃那些看起來亮亮的紅色莓果啊,除非你想跟隔壁的尼安德塔人一樣掛掉;我跟你講,那是怎麼一回事……故事其實很簡單,與我們息息相關,跟我們所謂「閒聊」的那種小事沒什麼差別。書寫文字在經過幾千年的發展後,故事的範圍擴大了,它再也不只是地區性的新聞及同一個社群所關切的東西。這意味作家必須用故事本身來吸引讀者,而他們都是天生就能判斷故事好壞的人。無疑的,有些人的敘事技巧很厲害,但那些關於自家親戚的流言蜚語,與偉大的美國小說作品畢竟還是天差地遠。



      這說法挺合理。不過既然大部分抱負遠大的作家都喜歡讀書,難道他們沒辦法從大量閱讀的好書裡頭學到如何吸引讀者的訣竅嗎?



      沒辦法。



      我們雖有能力去思考故事中那些若假似真的情境為何如此逼真,但從演化角度看來,只有具備「能夠立刻讓大腦暫停」這種功能的故事才是好故事。畢竟,好故事不會讓我們感覺它是虛幻的,而是要營造出栩栩如生的感覺,像真實人生一樣逼真。最近《心理科學》(Psychological Science)期刊上一篇關於「腦造影」(brain-imaging)的研究顯示,當我們完全投入一個逼真的故事情境時,大腦裡處理視覺、聽覺、味覺與真實世界裡種種動作的區塊也會有反應。這足以解釋為何每當天一亮我們就該起床、但過了午夜卻還是手不釋卷時,腦海裡總會有一些鮮明的心像及發自內心的情緒反應。



      當一個故事迷住我們時,我們會全心投入故事情境中,與主角有相同的感覺,將其經驗當成真正發生在我們身上的事,完全不會想到故事為何能產生這種效果。



      所以,毫不令人感到意外的是,我們很容易完全忘記:在每一個吸引人的故事背後,其實都有一大堆複雜且彼此相關的構成要素,如此故事才能呈現出一種看來完全不費任何工夫的精準度。這常常促使我們誤以為自己知道故事引人入勝之處是什麼,像是美麗的隱喻、聽來真實無比的對話、以及有趣的角色等等,但實際上不管這些東西本身有多麼迷人,都只是次要的。吸引我們的是另一個完全不同的東西,它潛藏於那些要素背後,不著痕跡地把它們結合在一起,形成了被大腦認定為故事的東西。



      到底我們要怎樣才能寫出一個吸引讀者的故事?首先,我們不能再用分析的方式去瞭解到底是故事的哪個部分讓我們產生下意識的反應,是什麼東西引發大腦的注意。不管想寫的是純文學小說、冷硬派推理故事(Hard-boiled Mystery,起源於美國的推理小說派別,主角通常是冷酷而強硬的偵探人物)、或者是給青少年看的超自然浪漫小說,都適用這個規則。就算所寫的小說類型剛好符合讀者的胃口,而且故事能被他們天生的判斷力所接受,還是會被放回書架上。



      為了確保你的故事不會有那種下場,我把本書規劃為12章,每一章都聚焦在大腦的某個運作方式上,進而陳述這對故事寫作有哪些啟發,並且詳細教你把它們實踐在寫作上。在寫作的過程中,無論何時都可以把在每一章結尾處所開出的問題清單拿來參考:在你開始動筆前、在你結束一天寫作工作時、在你完成一個場景或章節、或者在凌晨2點你滿身大汗地驚醒,深信自己的作品實在爛透了的時候(但它其實沒那麼糟,相信我)。照我說的去做,保證你能按部就班完成作品,而且很可能那些跟你沒任何關係的人也會願意讀你的故事。



      我對你的唯一要求是:把自己當成一個在書店正準備拿小說起來看的讀者、或者在家裡拿著遙控器,打算要開始看電影的觀眾,用真誠的態度面對自己的故事。重點在於準確找出故事的問題點,然後在它持續惡化、徹底毀了你的故事之前,把問題解決掉。這件事實際上比聽起來有趣多了,因為這世界上令人振奮的,莫過於看著自己的作品品質持續改善,直到讀者能完全融入,忘記那只是一個故事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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