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不是個單純的哲學命題,事實上它滑溜溜的滲透在每一個領域、每一門學科、每一處人的實際生活層面之中,它抗拒權威、抗拒一切固態秩序、甚至和所有明白正確答案不共容的流體本質,使它保有永遠的衝撞性和顛覆性,包括對它自身。因此,說自由「完成」就只能是個悖論,自由是永恆的不確定不完成,它要詢問的不是答案,而是關係,和一切成形事物的適當關係,也因此,自由的核心難題總是權力的,在權力的討價還價中消長進退的關係。
今天,小彌爾被普遍看成自由主義的承先啟後大師,是任何時間任何地點談自由這個話題最重要的一個名字,這部當時只是一篇論文或一份小冊子的薄薄《論自由》成為人類歷史自由論述一定得引述的經典,意思是,人們終究看出來了,真正對自由的最有價值、最具歷史續航力的守護者,並不是那些把自由喊得最大聲、不容自由有一分減色一絲限制的殉道式自由信徒,更需要毋庸是耐心、知識學養、以及柔軟但不懈的意志。
作者簡介
約翰.彌爾(John Stuart Mill),十九世紀歐洲思想巨擘,英國著名的哲學家、經濟學家與政治理論家,世人譽為自由主義的承先啟後大師。
約翰.彌爾生於1806年,自幼聰慧,在父親嚴格的教育下,三歲學希臘文;七歲即讀過許多希臘名著;八歲學習拉丁文、代數和幾何;十歲讀完柏拉圖和狄摩西尼(Demosthenes)的著作;十二歲起研究邏輯學,熟讀亞里斯多德的邏輯學論文,並寫下《羅馬政治史》,顯露出創作才華;十三歲讀政治經濟學,研習亞當史密斯和大衛.李嘉圖(Davis Ricardo)的學說。十四歲時到法國住在邊沁弟弟家裡,修習化學、植物學和高深數學,並精通法語。在當代可謂天才。
由於家學淵源,約翰.彌爾從小就與邊沁、李嘉圖、薩伊等名家接觸,這些大師的學說與思想對他日後影響甚深。原本父親希望他做律師,後來卻進入東印度公司擔任檢察官長達35年。《邏輯學體系》、《論自由》、《論代議政治》、《政治經濟學原理》等許多影響百年的重要著作,及擲地有聲韃伐當代政治的文章,就是在這段安靜平穩的歲月裡創作出來的。
1866年,約翰.彌爾退休後七年,是他一生中別具意義的時刻:以自由黨候選人身分成為英國國會下議院院員。他為爭取工人階級選舉權、保護愛爾蘭人的權力鬥爭,主張婦女也該擁有平等的選舉權、廢除死刑,抗議英國政府在牙買加的暴行,提出「比例代表制」等法案。
約翰.彌爾於1873年一次長時間的散步後病倒,三天後辭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