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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黑道名帖:一探1980至1990年代十大槍擊要犯走過的歹路

台灣黑道名帖:一探1980至1990年代十大槍擊要犯走過的歹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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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86267315132
疑案辦編輯部
凌宇
2024年6月05日
127.00  元
HK$ 107.95  






ISBN:9786267315132
  • 叢書系列:非虛構
  • 規格:平裝 / 288頁 / 14.8 x 21 x 1.4 cm / 普通級 / 單色印刷 / 初版
  • 出版地:台灣
    非虛構


  • 人文社科 > 報導�紀實文學

















    江湖路,步步差錯步步踏。

    但若回首最初,在逞兇鬥狠成為日常之前,

    許多人踏上這條血腥荊棘的不歸路,

    其實只是為了爭一口氣……



      懸疑犯罪主題網站「疑案辦」首部執筆之作,

      以報導紀錄視角,從台灣十一位知名殺手的經歷切入,

      一窺80、90年代錯綜複雜的台灣黑道生態,

      探究江湖人生風光背後的永恆教訓!



      ★江湖並不美好★歹路不可行★

      ★每篇故事搭配精美的刺青風格插圖




      已逝的武俠小說大師古龍,曾在故事中虛構一本由百曉生撰寫的《兵器譜》,月旦各方高手的武藝高下並列出排名,眾家英雄好漢因而將列名《兵器譜》視為窮盡生涯、以性命相拚的目標。



      虛構故事中的《兵器譜》捲起一次次的武俠風波,而在現實中,1984年由警政署公布的「重大槍擊要犯查緝專刊」,也成為當時台灣黑道兄弟們心目中另類的《兵器譜》。



      當年名列專刊前十名的「十大槍擊要犯」,不但是媒體報導的焦點,「金榜題名」者的種種豐功偉業竟也變成民間茶餘飯後的熱門話題。許多不甘落於人後的兄弟們為了取得這項「官方認證」,表現自己的過人能耐,更競相犯下重案,在江湖上掀起一陣陣腥風血雨。「十大槍擊要犯」所犯下的各種罪行,也成了台灣治安史的重要一頁。



      以此為前提,本書擴大範圍,列出十一名台灣治安史上的重要罪犯,包括為一根香腸踏上殺人不歸路的鬼見愁、街頭駁火兩千餘槍的惡龍、史上捐款最多的黑幫殺手等等,類型涵蓋當年在首批專刊名單上的人物,以及後來出現的重要通緝要犯。



      書中講述這些罪犯一生的故事,記錄下他們的成長、崛起、所犯案件以及結局。透過他們之間錯綜複雜的關聯,幾乎足以拼湊出當年的台灣黑道生態,而他們最後或幡然醒悟或執迷不悔的態度,更展現了江湖人生的真實面貌。



      ★可搭配原創歌曲《歹路不可行》及配樂《一觸擊發》、《走暗巷》,來一場江湖味十足的閱讀體驗:linktr.ee/dhmusic


     





    序言

    第一章 因為一條香腸,踏上殺人不歸路的鬼見愁:林來福

    第二章 史上捐款最多的黑幫殺手:劉煥榮

    第三章 單挑天道盟、橫行江湖的黑牛:黃鴻寓

    第四章 街頭駁火兩千槍,葬身火窟的惡龍:陳新發

    第五章 血濺芳明館,梁國愷與王邦駒的背骨人生

    第六章 台灣殺手亡命日本,新宿槍殺黑幫老大:楊雙伍

    第七章 槍擊要犯擁槍不用槍,偏心殺人魔:吳新華

    第八章 槍擊要犯不開槍,另類鬼見愁:黃主旺

    第九章 台美混血狂徒,美國博仔林博文

    第十章 鐵窗也關不住的穿山甲:詹龍欄

    附錄:四海幫「大寶」陳永和被刺之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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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言



    回顧那個曾是最好也是最壞的時代




      疑案辦編輯部曾在疑案辦網站上以「台灣黑道名帖」為專題,介紹幾位橫行在一九八○至一九九○年代的黑道大哥,如鄭太吉、胡關寶、林來福、劉煥榮等人。經過幾篇介紹文章後,小編注意到部分令人聞風喪膽的黑道大哥有一共同點,即曾被警方列為「十大槍擊要犯」名單中。



      「十大槍擊要犯」對三、四十歲以上的朋友來說,是個相當有記憶點的名詞。在一九八○、九○年代的新聞裡,三不五時就會出現關於「十大槍擊要犯」的報導。當時小編曾經想過一件事,怎麼前幾天抓過一個「十大槍擊要犯」、今天也抓到一個「十大槍擊要犯」,感覺警察常常抓到「十大槍擊要犯」,但為什麼永遠都還有「十大槍擊要犯」等著被抓。



      事實上,回顧一下「十大槍擊要犯」的來龍去脈,就可以知道所謂的「十大槍擊要犯」並不是特定的某十個槍擊要犯,而是隨著時間移動、人事更迭,會不斷變動的一份名單。



      追溯起「十大槍擊要犯」的源流,最早是從一九八四年開始。當時台灣隨著經濟的成長,黑幫問題也逐漸浮上檯面,特別是黑道份子開始廣泛持有槍枝後,槍擊案逐年增加。為此,警政署針對重大暴力犯罪份子,會定時公布「重大槍擊要犯查緝專刊」,在查緝專刊上的前十名,即被俗稱為「十大槍擊要犯」,若是名單上的通緝犯被緝捕歸案,或是身亡,則會依序遞補。



      「十大槍擊要犯」的名單,一般會張貼在各縣市警察局、派出所門口、公布欄以及街頭巷尾醒目處,供員警辨識及民眾指認。



      列出「十大槍擊要犯」的原意是為了提醒員警,並激勵警方辦案士氣,出發點是基於辦案者的視角及提醒執法者,卻沒想到這份名單的發布,對犯罪份子而言是另一種截然不同的感受。



      「十大槍擊要犯」對犯罪份子或是黑道人士而言,就像是一份榜單,上面的排名等於是經過「官方認證」,以證明你有多大尾。因此,這份名單反而造成一種畸形現象,便是不在榜上的人想要擠進去,證明自己的能耐;已在榜上的人為了不能失面子,必須繼續做出符合「十大槍擊要犯」身分的犯罪行為。



      其實,如果大家一一檢視這些槍擊要犯所犯下的罪行,會發現有些人確實「人如其名」,犯下的案子多不勝數。但同時也有很多人並未犯下什麼滔天大罪,甚至只是因為持有槍枝便被入列的狀況。換句話說,即便被列為槍擊要犯,也未必罪大惡極;相反的,同時間也有很多犯下更嚴重罪行的人,只不過未被列為槍擊要犯,反而相對罕為人知。



      當時被列為「十大槍擊要犯」的劉煥榮,曾經在獄中寫下的回憶筆記裡批評:「十大槍擊要犯的排行榜害死人」。他認為,警方公布所謂的「十大槍擊要犯」,加上媒體大肆宣傳,這種類似明星式的排行榜,使得一些原本罪不至死的槍擊要犯,為了符合大眾認為「十大槍擊要犯」該有的形象,以及江湖上的名聲,硬著頭皮犯下更嚴重的犯罪。



      一九八四年,第一批被列入所謂「十大槍擊要犯」的有林博文、楊雙伍、劉煥榮、梁國愷等人。到了一九八九年,林來福、黃鴻寓等人也入列。不過,後來由於擔心發布「十大槍擊要犯」後反而助長罪犯氣燄,甚至可能有人「覬覦」想要進入這份名單中,只是增加犯罪風險。



      一九九○年五月後,警政署決定不再發布「十大槍擊要犯」名單,而是將槍擊要犯與其他經濟、政治、金融犯罪合在一起,改稱為「十大通緝要犯」。從嚴格意義上來說,「十大槍擊要犯」自此時起已走入歷史。



      本書中所羅列的槍擊要犯便是基於上述前提,以犯罪情節嚴重程度、被害者數量、對社會影響程度等因素,選出十一名重要的殺手,講述其一生的故事。其中像是一九九○年代後崛起的陳新發、詹龍欄、黃主旺等人,儘管過了警政署發布「十大槍擊要犯」的時代,但在一般人眼裡,他們依然是重大的槍擊要犯。另外,像是台灣治安史上被判最多十個死刑的吳新華,一共殺害了十四人,還犯下台灣首次殺軍人奪槍的案件,卻因為其犯案凶器大多為刀,未被列為槍擊要犯,但本書依然將他列入。



      綜觀這些槍擊要犯的犯案歷程與故事,大多與黑道間的恩怨有關。每個槍擊要犯固然有其自身的故事,但認真探究之後,可以發現彼此間的關聯性極高,說是由他們即可依稀拼湊起一九八○、九○年代的台灣黑道生態也不為過。



      舉例來說,一九八○年代初期即闖出名號的「美國博仔」林博文,早年拜在台中角頭幫派「十五神虎幫」的大哥「八指明」林樹旺門下;而林樹旺之後在另一槍擊要犯「鬼見愁」林來福逃亡時,給予極大庇護;隨後林來福帶出來的「黑牛」黃鴻寓,則是因為與天道盟不倒會會長謝通運結怨,導致其與整個天道盟宣戰;謝通運雖然沒有死在「黑牛」手上,卻因為地方派系之爭與「另類鬼見愁」黃主旺交惡,遭黃主旺設計在光天化日下被劫殺……



      又比如當時的黑道份子犯案後跑路,往往會偷渡出境。一九八○年代兩岸尚未開放時,偷渡的首選是日本,東京的歌舞伎町充斥著來自台灣各地的幫派犯罪份子。像是高雄的楊雙伍、台北的王邦駒、台中的劉煥榮,這些人本來各據一方,卻因緣際會在日本齊聚一堂。其中劉煥榮、楊雙伍、王邦駒在日本都還繼續犯案,特別是王邦駒曾對日本警察犯下槍擊案。



      類似這樣的關聯性還有很多,甚至多到讓人覺得江湖還真小,每個槍擊要犯即便來自不同時空環境,竟都還能有所連結。這也正反映了這些槍擊要犯與台灣黑道幫派間的密切關聯。



      有那麼多罪犯,自然要有抓罪犯的人。多年下來,台灣警方與槍擊要犯們進行著一場又一場的戰爭,從中也應運而生了一些「破案神探」。最具代表性的莫過於曾數次與槍擊要犯交手,後來一路做到台北市刑大大隊長、桃園縣警察局長、刑事局長、警政署長,最後甚至成為新北市長的侯友宜。



      一九八五年,時任台北市刑大除暴組長的侯友宜參與圍捕梁國愷、王邦駒的攻堅行動,隨後又負責訊問從日本被遣送回台的劉煥榮。進入一九九○年代,侯友宜在台北市刑大副大隊長任內,也主導了圍捕陳新發的行動。



      侯友宜在一次次與這些知名槍擊要犯交手的過程中,透過媒體宣傳,逐漸為國人認識。雖然他在這些行動裡,也面對過不少挫折,但總歸而言,最後大多都獲得成功。也因此,侯友宜成為台灣最具知名度的警察榜樣,自然官運也隨之扶搖直上。



      這些知名槍擊要犯橫行的年代,也是所謂「台灣錢淹腳目」的年代,同時正逢台灣逐漸擺脫戒嚴時期的枷鎖,在各個領域皆尋求自由的年代。一般人想要政治上、思想上的自由,媒體想要新聞報導的自由,幫派份子想要「只要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的自由。綜合這些因素,大家認知中的槍擊要犯就這麼誕生出來。



      當大家看著股市上萬點笑哈哈時,轉眼間電視裡又播著槍擊要犯四處犯案的新聞。明明知道槍擊要犯危害社會安全,普羅大眾卻又抱持著像是看小說般的心態,緊盯著報章雜誌與電視新聞對於他們的追蹤報導。大家心裡頭充斥著難以言喻、複雜交錯的情緒。



      很多人都說那個時候既是最好的時代,但也是最壞的時代。



      你認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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