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以來,成文憲法在西方內部加速傳播,並深刻影響到全球各區域。英國帝國史與全球史學者琳達.科利(Linda Colley)的近著《槍、船與筆》(The Gun, the Ship, and the Pen)進一步發展了查爾斯.蒂利(Charles Tilly)等學者對於戰爭與國家建設(state building)之間關係的歷史社會學理論,從戰爭與憲制機制:戰爭規模的擴大和戰爭方式的不斷升級,帶來了巨大的財政開支和對人力資源的徵用,由此引發的社會壓力和政治矛盾,在一些國家引發了深刻的政治變革,法國大革命尤為引人矚目,在這場革命中,舊貴族的統治被推翻,規範國家權力運作與保障臣民權利的成文憲法獲得推行,國家的汲取能力(extractive capacity)與強制能力(coercive capacity)都實現了飛躍,由此釋放出的戰爭力量對其他國家造成的壓力,又進一步促進了新的政治模式的傳播。許多國家的統治者認識到,制定成文憲法,賦予臣民一定的自由與權利保障,可以起到一種塑造政治認同的作用,從而更有效地加強財政汲取和軍事動員,確保臣民能夠為國家提供充足的兵源與財源,加強國家組織化,以更有效地參與國際競爭。在這一時代背景下,即便是官方奉行“不成文憲法”的英國,也有不少精英人物將英國中世紀的法律文件《大憲章》(Magna Carta)論證為成文憲法,從而論證英國是一個具有成文憲法傳統的國家;邊沁(Jeremy Bentham)等英國精英還積極為非西方國家撰寫憲法草案。
美籍華人學者江文漢(Gerrit W. Gong)1984年出版的具有廣泛影響力的著作《國際社會中的“文明”標準》(The Standard of “Civilization” in International Society)從國際法史的角度,對源於近代歐洲的“文明”話語進行了深入研究,其第五章專門討論了近代中國與“文明”標準之間的複雜關係,在問題意識上具有相當的啟發性,其論述已經揭示了近代中國的法制變革背後的對國際平等、消除領事裁判權的追求,但並沒有對清末民初的成文憲法制定的觀念與實踐展開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