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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資料保護法論(二版)

個人資料保護法論(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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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86263691179
楊智傑
元照出版
2024年1月01日
167.00  元
HK$ 150.3  






ISBN:9786263691179
  • 叢書系列:公法.行政法各論
  • 規格:平裝 / 360頁 / 17 x 23 x 1.67 cm / 普通級 / 單色印刷 / 二版
  • 出版地:台灣
    公法.行政法各論


  • 人文社科 > 法律 > 工作�職場法律與應用 >











      本書為《個人資料保護法》之教科書,將《個人資料保護法》的內容,區分各章節單元,輔以實務案例,進行詳細討論。為呈現《個人資料保護法》的特色與問題,採取比較法的方式,主要比較歐盟2016年《通用個資保護規章》(GDPR)此一全新世代的法制,以及歐盟重要案例,以清楚看出臺灣《個人資料保護法》的特色與問題所在。因此,此書可作為學習《個人資料保護法》之教科書,也可作為理解歐盟GDPR之教科書。此外,本書也在若干地方比較《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以及美國《一九九六年健康保險可攜性和責任法》下之《隱私規則》與《資安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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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8月,憲法法庭作出111年憲判字第13號判決(健保資料庫案),宣示個資研究利用原則上合憲,但指出若干需要修法之處。2023年5月,個人資料保護法小幅修正,宣示未來將成立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本版配合上述二項新發展,修改相關章節。



     





    作者序

    體例說明



    第一章 各國個資保護法規

    第一節 歐 盟�1

    一、1995年個資保護指令�1

    二、2016年個資保護規章�1

    第二節 美 國�2

    一、侵權法�2

    二、各部門的資訊保護法�3

    第三節 臺 灣�4

    一、1995年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4

    二、2010年個人資料保護法�5

    第四節 中國大陸�5

    第五節 本書採取綜合比較�6



    第二章 憲法資訊隱私權

    第一節 美國資訊隱私保護�7

    一、憲法基礎�7

    二、言論自由與資訊隱私之衝突�10

    第二節 歐盟與德國資訊隱私憲法保障�12

    一、德國資訊隱私權�12

    二、歐盟人權規範�13

    第三節 台灣之資訊隱私權�14

    一、釋字第603號解釋�14

    二、111年憲判字第13號判決�16

    三、採取歐盟概念�16



    第三章 個人資料定義、行為主體與適用範圍

    第一節 歐 盟�19

    第二節 臺 灣�29

    第三節 比 較�39



    第四章 資料處理原則

    第一節 歐 盟�43

    一、合法性、公平性、透明度�43

    二、目的限制�44

    三、資料最少蒐集原則�44

    四、正確性原則�45

    五、儲存限制原則�45

    六、完整性和保密性原則�45

    七、課責原則�46

    第二節 臺 灣�46

    第三節 比 較�47



    第五章 告知與當事人同意

    第一節 歐 盟�49

    一、告知與提供資訊�49

    二、同 意�55

    三、法國Google蒐集個資裁罰案�57

    第二節 臺 灣�59

    一、告 知�59

    二、當事人同意�61

    第三節 比 較�64



    第六章 蒐集處理利用之合法事由

    第一節 歐 盟�67

    一、合法利用情事�67

    二、非原始蒐集目的�71

    三、監視器與個資保護:2019年TK v Asocia?ia de Proprietari bloc M5A-ScaraA案�74

    第二節 臺灣個資法�78

    一、公務機關�78

    二、非公務機關之正當處理事由�85

    三、從監視器裝設問題思考法條問題�91

    第三節 比 較�92



    第七章 敏感性個資之特別限制

    第一節 歐 盟�99

    一、敏感性資料之禁止處理�99

    二、不受敏感性資料禁止使用之限制�99

    三、犯罪和違法紀錄之處理利用�102

    四、Google搜尋引擎對個人敏感議題報導之處理�108

    第二節 臺灣敏感性資料�112

    一、六類資料�112

    二、例外得使用�113

    第三節 比 較�117

    一、條文比較�117

    二、判決書姓名公開問題�121



    第八章 個人資料權利與行使

    第一節 歐 盟�125

    一、接近使用權�125

    二、個人更正權�128

    三、個人反對權(請求停止處理利用)�128

    四、刪除權(被遺忘權)�130

    五、個人限制處理權�133

    六、更正刪除限制處理之通知�134

    七、個人資料攜帶權�135

    八、不受自動處理決策之對待權�135

    第二節 臺 灣�137

    一、各項權利�137

    二、個人反對權�140

    三、比 較�142

    第三節 被遺忘權(不被查詢提及)�144

    一、2014年C-131/12 Google v. AEPD搜尋引擎案�144

    二、指令舊條文是否承認被遺忘權利�146

    三、不被查詢提及(de-referencing)的地域範圍�154

    四、臺灣法院未承認被遺忘權�155

    五、個資法中個人反對權�157

    第四節 當事人權利之行使�159

    一、歐 盟�159

    二、臺 灣�162



    第九章 特殊情況之利用

    第一節 言論與資訊自由(含新聞報導)�165

    一、相關法條�165

    二、2019年拉脫維亞Mr. Buivids案判決�167

    三、臺 灣�170

    第二節 官方文件之處理與公開近用�172

    第三節 身分證字號之處理�173

    第四節 僱傭關係下之處理�173

    第五節 保密義務�174

    第六節 教會及宗教組織現存之資料保護規定�175



    第十章 研究利用

    第一節 歐盟研究利用�177

    一、公益建檔目的及科學歷史統計研究目的�177

    二、個人權利保護的減少�181

    三、研究利用之蒐集與處理�184

    第二節 臺灣之研究利用�191

    一、研究利用條款�191

    二、構成要件�191

    第三節 全民健保資料庫案�194

    一、全民健保資料庫�195

    二、訴訟爭議�197

    三、評 析�204

    四、憲法法庭111年憲判字第13號判決�211



    第十一章 資安措施

    第一節 歐 盟�215

    一、一般義務與資料處理權限�215

    二、個人資料之安全�220

    三、資料侵害之通報與通知�221

    四、資料保護長�223

    五、資料影響評估與事前諮詢�226

    六、行為守則與認證�230

    第二節 臺 灣�236

    一、資安措施�236

    二、個人資料事件之通報與通知�238

    三、專人辦理�240

    第三節 比 較�240



    第十二章 跨境傳輸

    第一節 歐 盟�245

    一、移轉之一般原則�245

    二、經認定具有適足性�246

    三、須遵守適當保護措施之移轉�248

    四、基於國際協議而移轉�250

    五、特定情形下之例外�250

    第二節 臺 灣�251

    第三節 比 較�253



    第十三章 監督與制裁

    第一節 歐 盟�257

    一、獨立監管機關�257

    二、監管機關之權限、任務和權力�260

    三、申訴或逕向法院請求執法�265

    四、法律責任與訴訟�266

    第二節 臺 灣�269

    一、主管機關�269

    二、行政檢查與權限�272

    三、罰 鍰�274

    四、民事責任�277

    五、刑事責任�281

    第三節 比 較�284



    第十四章 美國醫療資訊保護法規

    第一節 HIPAA隱私規則�290

    一、該規則適用的範圍�290

    二、個人資訊權�294

    三、第一次提供服務前之告知�299

    四、利用前需得到同意�300

    五、利用前不需得到同意�302

    六、資訊之特殊規定�308

    七、機構內部要求�314

    第二節 HIPAA資安規則�315

    一、主要義務與彈性方法�316

    二、行政保障(Administrative Safeguards)�317

    三、物理空間保障(Physical Safeguards)�322

    四、科技保障(Technical Safeguards)�324

    五、文件保存要求�326

    第三節 HIPAA之執法�326

    一、違反本法之處罰�326

    二、聯邦與州法之衝突�327

    三、2009年HITECH修正�328

    四、HIPAA執法實例:販售藥房處方箋�332

    五、小 結�336






    作者序




    其 他 著 作
    1. AI.抄襲.智財權
    2. AI.抄襲.智財權
    3. 第一事物
    4. 法律人的第一本書(7版)
    5. 圖解憲法(4版)
    6. 資訊法(第7版)
    7. 金融管制法律合憲性審查
    8. 美國商標法:體系與重要判決
    9. 美國專利法與重要判決(3版)
    10. 中華民國憲法精義(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