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這樣一個前提,我們?究中國史,就必須有一層空間觀念:中國這個地區,不能囫圇?棗的當作一個性質單純的單位。William Skinner在其近作The City in Late Imperial China中,按自然地形,把中國劃成八個地區:西北、華北、雲貴、嶺南、長江中游、長江上游、東南沿海、長江下游,每一地區都有其經濟功能。(Skinner, 1977: 275 ff)。他的分區法,為清代設計,甚為允當。在每一個歷史的時代,中國由文化與經濟的功能來劃分,都各有其特殊的區域分野。同時,由先秦開始,中國已有在核心區與邊陲區的不同發展。大率言之,核心區人多地狹,可是文化發展居領導地位,也是政治權力的中心。邊陲區則人少地廣,又往往必須與民族主流以外的人群雜居混處,中樞政治權力在邊陲不光打折扣,而社會性的組織(如家族或鄉里)可能取代若干政府的功能。邊陲區的經濟發展,往往比較落後,因此一方面可能有地方性若干程度自給自足的性質,另一方面,邊陲區由於經濟發展的劣勢,其資源與財力會被核心區吸取。在核心區與邊陲區之間,另有一層中間區。中間區在經濟發展上居於核心區的高水平與邊陲區的低水平之間。政治上已明確的地方政府,代表核心區的政治權力,卻已不能再具有邊陲區的自治程度。這樣一個過渡地區,在團體對個人的控制而言,個人反而有較大的自由度。若作為圖解,核心與邊陲的兩端,各別代表政治權力與社會權力的消長延續線,中間區則居於政治權力與社會權力皆弱的中間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