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魯克林有棵樹(出版75週年紀念版)》作者序
我愛生活
孩提時候的我喜歡傾聽,常聽大人說:「啊,過去我也有雄心大志!」、「過去我也有夢想!」還有幾乎人人都會說:「要是我能從頭再來一次……」我想這些人多多少少都錯過了生活的充實。
但是我不會,我不會和生活的充實失之交臂。十四歲那年我就暗下決心,在一本有些舊的抄寫本上,把我一生要做的事一條一條寫了下來,發誓要一條一條實現。
但這些計畫根本沒有實現。我成人後大部分時間都得拼命工作,養家餬口,生命的充實有不少耗在商業世界的競爭裡了。不過我還年輕,還樂觀,我告訴自己這些都是暫時的,總有一日,我的夢想都會實現。
可是一年過去,一年又來,轉眼到了中年。孩子們離開了,去了別的地方,追求自己充實的生活。我也開始想:「要是我從頭再來一次啊……」
一個雨夜,我下樓去雜貨店準備買一本平裝書,以打發睡前的時間。我拿起一本艾米爾•左拉的書,我站在那裡,拿著這書,費力地回憶很久以前曾看過的一句話,後來終於想了起來。左拉說:「所謂充實的生活,便是『養個孩子、栽棵樹、寫本書』」。
我感覺四周寂靜了下來。我意識到我有孩子……我種過一棵樹……事實上我甚至寫過一本書;不過我肯定左拉說的「書」是種象徵,指的是任何具有建設性的誠實工作。
就這樣,根據一個偉人的信條,我有了自己充實的生活。孩子成長期間總給我帶來無限喜悅,育兒之樂雖波瀾不驚,但卻無窮無盡。二十五年前,我將一棵被人拋棄的樹苗栽下來,如今這棵小小樹苗已經長成參天大樹,高過我的屋子,給我帶來陰蔽;我的兒孫得以樹蔭下玩耍,假如天增人壽,或許我可以活到曾孫輩在樹下玩耍的時候。我甚至有幸出了一本書,書內記載了我的希望、我的恐懼、我的夢想。
所有這些都沒有寫在當初的抄寫本上,因為這些都是我自然而然的一部分,是我視為理所當然的東西,例如,從意識到自己的女人之身時,我就知道自己未來會生養孩子;人們將租屋院子裡的樹砍掉的時候我流下了童稚的眼淚,但那時候我就知道,不管未來生活在什麼地方,我都會栽一棵樹;八歲時,我的作文得了「優」,我就知道有朝一日我會寫一本書。
我得出了一個結論,一個放諸四海皆準的結論,那就是活著、奮鬥著、愛著我們的生活、愛著生活饋贈的一切悲歡,那就是一種實現。生活的充實常在,人人皆可獲得。
貝蒂•史密斯 首刊於《本週雜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