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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中英超特急說日語 中上級篇

日中英超特急說日語

庫存=3
將於1個工作天內出貨
9789863210054
齋藤仁志、深澤道子、酒井理惠子、中村雅子、吉本惠子
賴芯葳
大新書局
2012年10月01日
193.00  元
HK$ 193  







規格:軟皮精裝 / 159頁 / 18k / 普級 / 雙色印刷 / 初版
出版地:台灣




語言學習 > 日本語 > 閱讀/讀本















  本書是針對中級到上級的學習者所編寫的教材,以「跟讀練習」的方式進行會話練習。透過一邊聽一邊開口跟著說的方式,提升學習者的「聽」、「說」能力。書中分為八個單元,依照與說話對象的親疏及人際關係分類編排。會話內容提及日本人常用的慣用語及口語表達方式,幫助擴充日語字庫。每天只要十分鐘,幫您擺脫「聽得懂卻不會運用」的窘境!

本書特色

  ◆收錄現實生活的自然會話表達,內容變化豐富。
  ◆依與說話對象的親疏關係分類編排,幫助學習者在不同場合自然應用。
  ◆各單元分為中級、上級兩部分,可選擇適合的程度練習。
  ◆各單元末附有解說,加強對日常用語的瞭解。



第一章 刑事鑑識緒論 3
第一節 刑事鑑識的定義、歷史及發展 5
第二節 刑事鑑識的單位 9
第三節 刑事鑑識成功的要素 10
第四節 其他鑑識科學概念 12

第二章 犯罪偵查之心理學技術應用19
第一節 犯罪偵查之歷史 21
第二節 犯罪偵查心理學之技術應用範圍 21
第三節 心理描繪 24
第四節 測謊 25
第五節 催眠 38

第三章 證物及犯罪現場處理 45
第一節 證物 47
第二節 犯罪現場處理 66

第四章 體液鑑識 113
第一節 體液概論 115
第二節 體液之採集 119
第三節 血液鑑識 122
第四節 精液鑑識 136
第五節 其他體液鑑識 139

第五章 DNA鑑識 147
第一節 DNA概論 149
第二節 常用之DNA鑑定方法 153
第三節 常見之DNA應用 157
第四節 生物性跡證之採取及保存 165

第六章 人體鑑識 173
第一節 身分確認 175
第二節 死亡時間 176
第三節 屍體冷卻、屍體僵直 178
第四節 屍斑 180
第五節 屍體崩壞 181
第六節 永久屍體 182
第七節 窒息死 182
第八節 自殺或他殺 186
第九節 創傷 187
第十節 刑事昆蟲學 188
第十一節 命案偵查 191

第七章  指紋及其他個人特徵鑑識(含指紋、掌紋、足底紋、聲紋)199
第一節 指紋概論 201
第二節 指紋的特性及分類 204
第三節 指紋分析及鑑定 208
第四節 指紋的採驗 220
第五節 掌紋及足底紋分析 230
第六節 聲紋分析 231

第八章  槍擊、工具痕跡及其他印痕鑑識239
第一節 槍枝辨識 241
第二節 子彈鑑定 247
第三節 槍擊創口分析 255
第四節 磨滅號碼重現 259
第五節 射擊殘跡鑑識 261
第六節 槍彈證物初步處理 264
第七節 工具痕跡及其他印痕鑑識 268

第九章 縱火物及爆炸物鑑識 277
第一節 縱火現場勘察及殘跡鑑識 279
第二節 爆炸物鑑識 292

第十章 文書鑑定 307
第一節 文書分析 309
第二節 筆跡鑑定 310
第三節 墨跡鑑定 319

第十一章  微量證物-毛髮、纖維、油漆、玻璃及土壤 325
第一節 常見的微量證物 327
第二節 毛髮 328
第三節 纖維 336
第四節 油漆 348
第五節 玻璃 357
第六節 土壤 361

第十二章 濫用藥物 369
第一節 濫用藥物之概論 371
第二節 毒品危害防制 373
第三節 藥物之分類 389
第四節 麻醉藥品 392
第五節 抑制劑類 394
第六節 興奮劑類 397
第七節 幻覺劑類 401
第八節 採取尿液 403
第九節 藥物檢驗 410
第十節 吸毒者之分類 419

第十三章 毒物 425
第一節 毒物概論 427
第二節 揮發性有機毒物 428
第三節 常見之無機毒物 436
第四節 中毒種類 439
第五節 毒物鑑識 440

第十四章 刑事攝影學 457
第一節 攝影概論 459
第二節 攝影機之構造 461
第三節 攝影機之附件 469
第四節 攝影光源 473
第五節 感光片 474
第六節 相片之印放 478
第七節 紅外線攝影 481
第八節 刑事攝影 483
第九節 屍體攝影 488





  駱宜安教授對於刑事鑑識學所下定義:「應用自然科學的知識和方法,對於證物予以鑑定、個化和評估,用以重建犯罪現場,提供偵查方向,及法院判定刑期參考依據的學問。」又美國學者Peter R. Deforest對刑事鑑識學定義為:「刑事鑑識學是有關於使用自然科學的方法,對於涉法證物予以認定、個化與評估的學問。」故刑事鑑識的精神為「科學辦案」,講究的是科學方法,特別是它乃是一門實務應用的科學。簡言之,刑事鑑識是一門應用科學於法律上的一門學問。

  胡適博士曾說:「科學的態度,只是一句話,拿證據來。」李昌鈺博士則說過:「『現場是物證的寶庫』,是嫌犯行為的活紀錄;多一分現場處理的努力,就少一分犯罪偵查的辛勞。」

  由上述可知,刑事鑑識與犯罪偵查乃係具相輔相成、一體兩面之密切關係,刑事鑑識乃為達到犯罪偵查之目的,而犯罪偵查透過刑事鑑識之科學方法能得到更明確之證據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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