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較於《人性論》中的「論道德」,改寫後的《道德原則研究》,在思想上更穩健和成熟、論證上更簡潔而嚴密、整體結構安排上也更細膩,體現出休謨力圖將道德思想嚴密體系化的意圖,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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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透過闡明個人價值的構成,從理論上解決個人與個人、個人與社會之間在利益和幸福上的關係,從而揭示精神科學的實踐部分,其自身的特徵或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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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以「仁愛論」取代了「自愛論」,從道德概念來說明道德自身得以建立的根據,主張「人道」是道德的原始動機或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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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休謨將立足點從個人移向個人與個人之間、個人與社會之間的關係,在道德動機上從自愛論轉向仁愛論。因此,「同情」取代了「比較」,而變成人們道德情感主要的、甚至唯一的發生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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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對宗教採取更加鮮明和嚴厲的批判態度,以道德的四個本源和原則為根據,對僧侶道德進行了澈底的批判。